|
◎實習規定 |
|
本所特別重視研究生之實地參與及田野調查工作,以期深入民間,體驗社會,使學術研究與社會生活結合。目前以臺灣地區為研究與調查重典點,將來必擴及中國大陸及亞洲各地區之傳統藝術,以對應日新月異之學術領域和千變萬化之國際論壇。
|
◎證明取得 |
|
本所研究生必須修滿至少三十學分、參與過研究生研討會發表論文,並取得六個月以上田野、實習證明方得提出申請畢業論文考試。有關本所碩士論文(Theses)撰寫之引註、參考資料註釋格式採用American
Anthropologist學刊之規定;而論文內容可以是傳統藝術的學術研究(academical
essay or scholarly research)、民族誌寫作(ethnography)、田野工作研究報告(field
work studies reports)或個案操作研究報告(operate and established
research papers);但不得以展演創作方式取代論文寫作。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