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
1社群參與於戰後台灣歷史保存之角色探討
 1-1一切從新竹空軍十一村開始
 1-2吾人為何需要保存古蹟?
  1-2-1當歷史建物逐漸失去意義
  1-2-2透過社群參與試探歷史保存的可能
 1-3當代人文思維之歷史保存建構
  1-3-1歷史發展長河之往復探索
  1-3-2跳脫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的泥沼

2法制化脈絡下之社群權益思考
 2-1文資法立法前之專案操作 
  2-1-1改善或破壞?無視族群意識之家屋改造
  2-1-2 誰的族群榮光?誰的歷史資產?
 2-2以文資法作為古蹟保存搶救工具
  2-2-1除替機構員工爭取權益之外
  2-2-2不是專業社群可以解決的問題
  2-2-3公私協力打造歷史空間新願景
 2-3古蹟所有權人之權利義務思考
  2-3-1私有權益與公共利益之折衝權衡
  2-3-2古蹟業主與開發商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
  2-3-3政府花錢向建商購置的燙手山芋
 2-4文資法於街區保存之涉入與侷限
  2-4-1原住民族與國家公園的雙贏策略
  2-4-2糾結於社群輿論之街區古蹟指定
 2-5多元地域記憶之重塑與開展
 2-6拆除或保存?地震受災戶的抉擇

3從社造政策到地域社群形塑
 3-1潛藏於地域節慶活動的歷史保存概念
  3-1-1沒有居民說「不」的聚落保存經驗
  3-1-2基植地域社群共識之古厝旅遊開發
 3-2社造政策下之歷史保存課題
 3-3地方政府思維下的歷史活化嘗試
  3-3-1復甦於再利用操作的地域人群記憶
  3-3-2保存誰的記憶?有關保存哲學的思考
 3-4厚植社群認同之地域風貌營造
  3-4-1從神明指示到社群共識凝聚
  3-4-2只是「形式化」的社群參與
  3-4-3從集體制約邁向人民自我控制
 3-5忽視地域社群環節的博物館群建置計畫

4由藝文創作邁向集體情感社群建構
 4-1閒置工業廠區之再生利用嘗試
  4-1-1藝文社群聲聲催
  4-1-2破除沒有「家」的感覺
 4-2以藝術社群為訴求之歷史保存計畫
  4-2-1 對於所有社群都是嶄新的經驗
  4-2-2 填補專業社群錯置的窟窿
 4-3打開歷史保存的眼界
  4-3-1 誰來使用公有閒置空間?
  4-3-2 藝術社群作為在地資源的思考
 4-4多元藝術風貌之在地構築
  4-4-1基植藝文使用之跨領域社群整合
  4-4-2游離於私人利益與公共福祉之間
 4-5閒置空間再利用之餘續與統整
  4-5-1縫合居民認同之地域產業開發
  4-5-2專業社群之於歷史保存的能動角色

5回歸以人群結社為主軸之歷史保存操作
 5-1社群認同對於歷史保存之具體落實與轉化
  5-1-1跳脫參與設計的迷思
  5-1-2地域認同下之文化經濟開展
 5-2從地域社群到心理社群之社群組構變動
  5-2-1持續演替之人群結社關係
  5-2-2擴大認同基礎落實歷史保存目標
 5-3展望21世紀之歷史保存策略
  5-3-1歷史保存光譜假說
  5-3-2博物館與歷史保存
  5-3-3以社群參與為主體之歷史保存提案

參考書目

附錄
附表一 全國文藝季與歷史保存相關課題
附表二 歷史建物再利用為展演場所
附表三 美化傳統文化建築空間計畫總表
附表四 閒置空間再利用案例彙整
附表五 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

後記